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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假日出國均應明確填報或使機關(構)學校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

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109年03月18日臺教人(三)字第1090041383號函說明:
各機關(構)學校人員自即日起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平日、假日出國均應明確填報或使機關(構)學校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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