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依「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25條規定:「...符合離職、資遣教職員,得不領取其依規定核發之離職或資遣給與,於年滿六十歲之日起由儲金管理會發還其未領取離職或資遣給與本息...」。承上,非現職之教職員有未領取之離職或資遣給與,本會於其離職時將給與金轉入暫不請領專戶。
二、 為保障上開教職員老年退休生活並謀求最大利益,現暫不請領專戶開放可預選申請參加自主投資,並預計於107年2月起開放正式執行投資交易。
三、 自主投資專屬平台操作問題,請撥中國信託金控私立學校教職員退撫儲金制度客服專線(02-2558-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