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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39條條文修正案,業奉總統104年6月10日華總一義字第10400067411號令公布

一、 依總統府秘書長104年6月10日華總一義字第10400067410號函辦理。
二、 修正條文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197期(總統府網站http://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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