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大華科技大學公開徵求校長候選人公告1

 

 

一、本校依據「大學法」、「私立學校法」及「大華科技大學校長選聘及解聘辦法」公開徵求及受理薦舉本校校長候選人。

二、本校校長候選人資格,除應符合私立學校法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外,並應具備下列條件:

()認同本校教育理念與辦學精神且有卓越之行政經驗及領導能力者。

()具有公認之學術成就、聲望及高尚品德情操,足為表率者。

()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相關法令規定之資格者。 

三、推薦方式:

()本校董事會董事推薦。

(二)由本校專任教授、副教授或助理教授至少二十人以上聯名推薦。但不得重複推薦。

(三)由遴委會委員兩人以上推薦。

(四)自行參選者:由遴委會評選相關資料,以第三款之規定推薦。

       推薦校長人選應先經被推薦人同意。推薦者應填具相關推薦表格,內容包括被推薦人之基本資料、學歷、經歷、服務、著作及發明目錄、各項學術獎勵、榮譽事蹟、推薦理由或辦學治校理念與抱負等資料。

 

四、凡有意推薦或自行參選者,請洽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或逕自本校網站「校長遴選公告」欄下載相關作業規定及表件,填妥後連同相關資料(請附電子檔)104 1 20 日前,以限時雙掛號或快遞郵件寄()達本會【30740 新竹縣芎林鄉大華路一號大華科技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依公平原則以郵戳日期或本校簽收日期為憑,逾期諒不受理。 

五、有關通訊聯絡事宜,請洽:

        聯絡人:大華科技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何信賢執行秘書、高芝瑩小姐

電話:(03)5927700 轉分機2500 何信賢或2503 高芝瑩

傳真:(03)5927871

電子信箱:ssho@tust.edu.tw

本校網址:http://www.tust.edu.tw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