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會103年「第37屆資深優良教師暨第15屆模範教師獎勵辦法」,敬請 各會員學校荐報辦理。
說明:
一、「資深優良教師及模範教師獎勵辦法」如附件,敬請分別依附記欄說明事項,填具推荐表後擲送本會審核辦理。
二、各校薦報作業,請於103年6月27日(星期五)前完成,資料並寄送本會,俾便辦理審查作業,獲選之教師,其表揚方式及時間等,另函通知。
三、「第37屆資深優良教師暨第15屆模範教師獎勵辦法」相關表格請至本會新增網站
http:〃pearoc.Weebiv.com表格下載處,點選檔名103-2下載。
擬辦:本校專任教師有符合教育事業協會103年「第37屆資深優良教師暨第15屆模範教師獎勵辦法」請依獎勵辦請依獎勵辦法規定申請填寫推荐表(如附一、二),請於6月18日前將紙本資料送人事室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