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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教師績效評鑑基準表」修訂條文,如附件,請查照。

一、 本辦法修訂條文於103年01月16日102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校務會議審議通過。
二、 修訂A11項次,刪除「每位教師年度須提至少一件,未提-10分,提一件不加分」。
三、 本辦法同時上網公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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